明知是违法犯罪的事,但却抱着侥幸和赚轻松钱的心理,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,追悔莫及。因贩卖、运输毒品被判无期,被告人听到判决瞬间瘫软。
6月26日,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、运输毒品案进行了宣判,被告人刘代某两次运输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2969.67克,并贩卖给被告人康某某,法院一审判处刘代某无期徒刑。
“在云南设置了很多毒品检测站,检测站的公安人员通过对快递运输货车的检查,发现了快递可疑,拆开之后在两个黄色轴承里面发现了毒品。在称重后重新放回包裹里,按照原单寄到长沙汽车南站,被告人等人来取快递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。”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征告诉记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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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,公安机关在快递点将前来取快递的刘代某、康某某当场抓获,现场查获麻古122小包,共计净重2249.67克。经查,2020年4月,刘代某以同样的方式贩卖、运输麻古8000粒,重约720克。
“当时是刘建某欠我的钱,然后就说我可以帮他找毒品的下家,他卖了钱之后还我的钱,我就找到了康某某买毒品。”被告人刘代某表示。
刘建某从云南上线处购买毒品后,以邮寄的方式寄至长沙,刘代某再以20元每粒的价格贩卖给康某某,再由康某某将毒品销售出去。目前,刘建某在逃,警方正在全力追捕,康某某已入狱。
6月26日,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代某贩卖、运输毒品案进行了判决,刘代某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“这个案子要从重,所以我们判了无期徒刑。这个案子的数量可以考虑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但鉴于每次贩毒是康某某主动找刘代某购买,相比之下,他的罪责相对更小一点。本案有超过2.2公斤的毒品是在公安人员的控制下交付,没有流入社会,这也是量刑时重新考虑的方面。判了无期徒刑之后,他差点就瘫倒在地了,没想到会判这么重。”刘征告诉记者。
男子转售毒品挣得50元获刑
庭审现场见到妻女愧疚落泪
近期,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12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。因转售1克冰毒、1粒麻古落网的欧某,就是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。
庭审当天,37岁的欧某得到法庭许可,见到了久未见面的妻子和三岁的女儿,看到妻女欧某当场流下悔恨愧疚的泪水,女儿轻轻亲吻了他的脸庞后,不舍地后退,转身离开。
2020年4月,吸毒人员史某宁联系欧某,称想向他购买毒品。为倒卖赚取差价,欧某随后花了450元从上线唐某红处购买了1克冰毒和1粒麻古,再以500元的价格将这些毒品转卖给了吸毒人员史某宁,非法获利人民币50元。
庭审期间,被告人欧某数月未见的妻子及三岁女儿一直守在庭外。
“因为被告人欧某当庭配合态度较好,也主动认罪认罚,考虑到司法要有温情,我们就特许他和妻子女儿见了一面。当时见面后,被告人情绪也是比较激动,当场就表示,再也不干违法乱纪的事了。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,珍惜生命,远离毒品。”芙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谢丹表示。
来源: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
编辑:常跃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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